篮球暂停换人三要素-篮球的新停和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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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举篮球犯规次数,暂停,换人牌

2.篮球规则的几个问题。

3.大家好.我问一下,篮球比赛里面有多少次换人次数啊.有那些.关于篮球的规则啊.谢谢了

怎样举篮球犯规次数,暂停,换人牌

篮球暂停换人三要素-篮球的新停和换人

第45条 犯规

一、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二、对犯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第47条 侵入犯规

一、侵入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⑸?纳硖褰哟ァD苡蒙硖宓娜魏尾课焕丛斐烧飧?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假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第48条 双方犯规

一、双方犯规是指两名对抗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犯规的情况。 罚则

1、登记每位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

2、不判给罚球;

3、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

4、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一、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入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三、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

四、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时构成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2、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发生过分地接触(严重犯规),该接触被认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队员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再加一次球权。

三、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未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四、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延长部分玫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六、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三、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四、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不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五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七、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九章 技术犯规

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权做出最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违反上述的合作或规则精神,要视为技术犯规并按相应的条款处罚。

注解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三、只要裁判员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场地。 然而,如果观众进入场地并显然蓄意采取粗暴行动,保安警察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队员和裁判员。

四、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办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管辖。

五、裁判员的宣判是最后决定,不能漠视和争辨。

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注解

一、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例如抓篮圈和猛烈扣篮)。

二、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要立即警告该队的教练员。

三、若再重复这种行为要立即宣判该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第55条 打架

一、在打架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二、然而,在打架中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有教练员可以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

三、如果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又不去帮助维持或恢复秩序,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对于任何这类事件:

一、判教练员或教练员们一次技术犯规并按适当的条款处理此技术犯规。

二、

1、每一起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要按“正式比赛程序”中记录表部分第六条第3款(8)所描述的进行登记。

2、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为全队犯规记录。

3、对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处理,即: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导致的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任一队都不罚球。

篮球规则的几个问题。

首先说明一下,回答都是根据国际篮联最新的篮球规则

第一个问题:根据第18条规定“在第一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暂停,在第二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暂停,每一决胜期的任何时间可准予1次暂停” 暂停不是按每一节有多少的,而是上半场每队一共两次,如果你第一节叫了两次暂停,那么你第二节就没有暂停了,如果你第一节不喊暂停,你第二节可以有两次的暂停机会,但是如果上半场的暂停次数不用完是不可以延续到下半场的。

第二个问题:罚球时候的暂停,在第一罚以前是可以叫暂停的,但是第二罚以前是不能叫暂停的,因为规则规定球成球或者投篮得分时对于非得分队可以有暂停的机会,如果是两次罚球,那么在第一罚开始前球为球,可以暂停,而第二罚属于整个罚球单元的过程,此时不是球,不能暂停。当罚球结束以后,如果球罚进,那么此时球成为球,双方都可以叫暂停,而不光是持球方可以喊暂停,而且此时双方队伍也都可以换人。如果球没有罚进,那么球是活球状态,都不能暂停。

第三个问题:罚球时的换人,基本和暂停差不多,就是第一次罚球前双方都可以换人,第二次罚球前双方都不能换人,罚球结束以后,如果罚进,双方可以换人,如果不进,双方都不可以换人。因为罚球前和最后一次罚球罚进以后球是球状态,按照规则双方都可以换人。

第四个问题:现行的裁判法中没有规定一定是哪个裁判去吹暂停或者换人,一般的原则是靠近记录台的裁判员优先,因为这样更加便于及时的给予暂停和换人,不至于因为裁判员和记录台的沟通失误而使某一队失去这样的权利。

第五个问题:根据第19条的规定“一次换人机会开始有以下的几种情况:第一种是球成球,比赛计时钟停止,那么双方队伍都可以换人。 第二种是在最后一次或者是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球成球,双方都可以换人。第三种是在第四节的最后2分钟或者每个决胜期(加时赛)的最后两分钟内,投篮得分时,对于非得分队伍可以换人。” 关于换人特别强调的是一般换人都是在球时,除了第四节的最后两分钟或者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对于非得分方。这一点容易和暂停混淆。而且有个情况要能理解,就是最后两分钟如果非得分队请求了换人,这个时候裁判员会鸣哨停止比赛,这个时候球成球,那么得分方也可以换人。

其实学校的比赛常出现的问题就是暂停和换人,一般来说如果有培训过的裁判员还是不会出现大问题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家好.我问一下,篮球比赛里面有多少次换人次数啊.有那些.关于篮球的规则啊.谢谢了

1、只要裁判员鸣哨,双方就可以换人。只有一种鸣哨的情况例外,就是第四节比赛或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内,如果裁判员鸣哨是因为宣判防守队的干涉得分/干扰球违例,此时是进攻队得分,那么得分的进攻队不得首先获得换人,除非失分队(防守队)先请求了换人。

2、虽然没有裁判的鸣哨,但只要是在第四节比赛或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内,进攻队一次成功的投篮后,失分队(防守队)可以请求换人。

3、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双方队均可以换人。

4、换人的次数不限、人数不限,但只能由替补队员向记录员提出。替补队员不得请求暂停,权力只能由教练员行使。

主教练、助理教练、代理教练(比如队长兼教练)均不得向记录台请求替换队员(可以请求暂停)。

5、第一节开始前,如果首发的5名队员有人受伤,必须替换,那么对方队也可以替换相同数量的首发队员(只要对方队愿意)。举例,A队的首发队员A1、A2、A3被一只球场外跑来的大狼狗咬伤了,这时不是首发的队员A6、A7、A8可以替换他们;但B队也可以替换同样数量的3名首发队员(有点夸张,想让楼主您更好地理解而已,别无他意)。(规则5.8)

6、在两组罚则之间双方可以换人。

比如A1执行两次罚球,最后是B1执行两次罚球加中线球权,那么在A1的两次罚球的最后一次罚球之后,可以换人,换人后,再继续B1的两罚一掷。

再比如A1三次罚球,当A1手里接过裁判递交的球可以罚球时,不得再换人,除非三次罚球都完成且最后一次罚球成功或裁判鸣哨最后的罚球违例(这时才可以换人,见上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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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已经被教练员指定为比赛开始时上场的一名队员万一受伤时可以被替换。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也有权替换相同数量的队员,如果他们想这样做的话。

第19条 替换

19.1定义

替补队员请求中断比赛是替换。

19.2 规定

19.2.1 在替换机会期间球队可以替换队员。

19.2.2 一次替换机会开始,当:

球成球,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已结束了与记录台的联系时。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投篮得分时,对于非得分队。

19.2.3 一次替换机会结束,当:

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19.2.4 队员已成为替补队员和替换队员已成为队员,分别不能重新进入比赛或离开比赛,直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断之后球再次成球为止。

例外:

某队场上队员已被减缩到少于5名。

涉及到纠正失误的队员已被合法地替换后坐在球队席上。

受伤、接受治疗的队员或正在流血的队员在暂停期间恢复了。

19.3 程序

19.3.1 只有替补队员有权请求替换。他(不是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应到记录台处清楚地要求替换,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或坐在替换椅子上。他必须立即做好比赛的准备。

19.3.2 一次替换请求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替换请求的信号之前被撤销。

19.3.4替换机会一开始,记录员就应发出他的信号通知裁判员已提出了替换请求。

19.3.4 替补队员应停留在界线外,直到裁判员给出替换手势和招呼他进入比赛场地

19.3.5 已被替换的队员不必向裁判员或记录员报告,允许他直接去他的球队席。

19.3.6 替换应尽可能快地完成。已发生第5次犯规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必须立即被替换(大约30秒)。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有不合理的延误,应给违犯的球队登记一次暂停。如果该队没有剩余的要登记的暂停,可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B’)。

19.3.7 如果在一次要登记的暂停或比赛休息期间中请求替换,该替补队员必须在进入比赛前向记录员报告。

19.3.8罚球队员可被替换,只要:

在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替换机会结束之前请求了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球成球。

如果罚球队员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球成活球之后被替换,对方队也可以进行一次替换,只要该请求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球成活球之前提出。

19.3.9 罚球队员必须被替换,当:

他受伤了。

他已发生第5次犯规。

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

19.4限制

19.4.1 由一个犯规罚则带来的罚球或多次罚球之间或之后不允许被替换,直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断之后球再次成球为止。

例外:

在多次罚球之间宣判了犯规。这种情况下,多次罚球应完成,在新的犯规罚则执行前允许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规。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新的犯规罚则之前允许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违例,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掷球入界之前允许替换。

如果一个以上的犯规罚则造成多个罚球单元,每个单元分别处理。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在一次成功的投篮后比赛计时钟停止时,不允许得分队替换,除非裁判员中断比赛或非得分队已被准予替换.